为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国务院国资委对清产核资工作规程、资产损失认定、经济鉴证制定了工作规则。
清产核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清产核资立项申请、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报表编制、中介审计、结果申报、资金核实、账务处理、完善制度等工作任务。
一、立项申请
1、提出申请报告。
2、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3、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目标;
(2)企业清产核资办事机构基本情况;
(3)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方式;
(4)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内容;
(5)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6)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及工作纪律;
(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账务清理:保证账账、账证相符。
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首先应认真做好账务清理。账务清理是指企业对各种银行账户、各类现金及有价证券、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各项账务的全面和准确。通过账务清理,应该将比较明显的错误调整过来。
账务清理方法是以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账的方式对企业的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通过账务清理不仅要做到企业内部账账、账证相符,还要做到集团本部、集团与所属企业之间,所属企业相互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企业在账务清理过程中要重点清理下面几个方面:
1、清理各种违规账户或者账外账。
2、清查各项账外现金。
3、清理担保、抵押和司法诉讼等情况。
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应全面清理对内或者对外的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排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这里所提到的会计技术性差错是指会计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或者对会计政策理解有误造成的会计差错,如会计人员重复记账、漏记账等。
在账务清理中,应明确会计技术性调整的范围与清产核资损失处理范围。企业不能将清产核资损失做为会计技术性差错处理。会计技术性差错是因工作疏忽或者对会计政策理解有误造成的会计差错。对于企业多年应摊未摊、存货高留低转所导致发生的潜亏,明显不属于疏忽或者理解有误造成的,而是企业明知应做而未做,因此应属于清产核资清查出的损失处理范围,中介机构无权将其作为技术性差错处理;但是反之,企业也不能将应属于会计技术性差错调整的范围做为清产核资损失处理。
三、资产清查:
资产清查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结合起来,在盘点过程中要以账对物,以物核账,以保证账实相符。要把清理资产与核实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查实应收账款的债权是否存在,核实对外投资初始成本的现有实际价值。企业在进行资产清查过程中,应注意弄清资产质量,将有问题资产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标准和原则,计算按《企业会计制度》应计提的预计损失(八项减值准备金额)。*
企业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损失认定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中介机构的配合下,填报各类清产核资报表、收集相关证据,为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认定工作做好准备。
清产核资的基本方法有很多种,如审阅核对账证、账账、账表、账卡;实地盘点(账实、卡实核对);对账询证;产权核实(明确产权归属的实际情况)等。资产清查应区分会计科目填列各科目的清查明细表。
1、库存现金的清查(以财务部门为主,由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共同进行)
库存现金的清查,应盘点清查日实有库存现金,将清查日实有现金根据会计记录倒轧至清产核资基准日,再与基准日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在清查表中备注说明,清查完后要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出纳要签字或盖章确认。符合损失条件的,取得相关证据并核准后作损失处理。
2、银行存款的清查(以财务部门为主、对于其他银行账户,由该账户的具体使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