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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期减税 免税优惠”?


来源作者:佚名不详  发表时间: 2006-8-9 17:18:00  阅读数:813  收藏

    

    问:国税发2000118 号文件所指出国家税收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都包括哪些内容?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两免三减半”期满后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享受延长3年减半期间(实际税率不低于10%),是否也属于定期减税?国家队设立在西部地区的企业在2010年前加南15%税率征收所得税是否属于定期减税优惠?  


    答:从字面上解释,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免税、减税,是指现行税收法律(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列》、法规(指《企业所得税暂行条列》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定期免税、减税优惠。减税是指减半这个年收获见证几成,不包括减低税率优惠。如:设立在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只第五年减半这个年收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两免三减半“期满后认为先进技术企业而延长三年减半的,也属于定期减税优惠。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适用税率为15%的税收优惠,属于减低税率优惠,不属于定期免税、减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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