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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作者:佚名不详  发表时间: 2006-8-9 17:28:00  阅读数:2305  收藏

    

    一、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载体中,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中期报告、年终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资料。对于绝大多数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是证券市场投资者最直接最主要的来源。上市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向外公布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投资者通过这些财务会计信息,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投资决策。所有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公开披露具有真实性、及时性的各种财务会计信息。但是在上市公司实际运行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财务会计信息是股价变动的基础。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达到种种目的,人为地在财务会计信息上弄虚作假。国家明文规定: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的上市公司将失去配股资格;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被特别处理;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被停牌。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上市公司不顾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不失去配股资格和不被特别处理,恶意粉饰财务会计信息,骗取配股资格。还有一些上市公司与投资机构相互勾结,欺骗中小投资者,蓄意造假财务会计信息,操纵上市公司的利润数,如海南的“琼民源”和四川的“红光”等。以上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败坏了上市公司的声誉,给中小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上市公司应按法定的时间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当前部分上市公司不按法定时间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时有发生。根据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时,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地向社会公布。而目前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故意违反该项规定,对于本公司己经发生的收购、兼并、重大债务纠纷以及股权转让等重要财务会计信息都不及时公布。对于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向己经发生改变,或投资项目已经不按原投资进度进行等都不及时予以披露。正是由于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及时误导了中小投资者,加剧了中小投资者的风险和投资的危机。 
  
    (三)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全面。部分上市公司对于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流于形式,只重视一般项目的披露,特别对于自身不利的因素一般不予披露。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及变化情况等都披露的不充分。特别是红利的派发及股票的送配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概念,从而使大多数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 

     二、成因 

     (一)上市公司主观的原因  

     1.部分上市公司为了在证券市场上有一个良好的形象,从而可以免费为该公司打出无形的广告,利用自身的条件粉饰和编造财务会计信息,虚夸利润。  

     2.为了实现配股资格,提高股价,在证券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编造财务会计信息。  

     3.股权结构不合理,股东权利弱化。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权比重大,流通股较少。而国有股权主体缺位,难以对上市公司的产权进行约束和控制,社会流通股较少且股权较为分散,也难以实现有效的产权约束,从而造成股东对上市公司管理权的失控,出现了利润的操纵者。 

  (二)上市公司的客观原因  

    1.证券监管机制不健全。在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中证券监管机制力度不够,监管职责不明确,从而使上市公司有机可乘。  

    2.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不完善。这主要是上市公司会计约束的法律、准则和制度不完善和不科学,存在着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等现象。  

    3.注册会计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高。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高低,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把关。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中,部分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低下,职业道德差,在出具财务会计报告时极不负责,与上市公司联手,误导中小投资者,给中小投资者造成极大的损失。 

    三、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反对欺诈的上市行为。公司上市和上市后的发展,应当依靠自身的实力,根据市场变化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从而保证上市后有较强的生命力。而不应该采取粉饰财务会计信息,骗取上市和欺诈上市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证券监管机制,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律和法规。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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