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是否缴纳营业税?
①金融机构从事贴现、转贴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财税字[1997]45号)
②金融企业联行、金融企业与人民银行及同业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取得的收入,包括购买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财税字[1995]79号、财税[200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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