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员名: 密码:  读书频道 | 培训光盘 | 资料下载
会计英语 | 金融英语 | 经济合同 | 会计辞典 | 会计实务| 考试辅导 | 会计研究 | 电算会计 | 财税专栏 | 税务辅导 | 财务通 | 人才招聘 |
 热门点击:会计 税务 审计 会计师
您当前位置: 涉外会计网首页 > 考试专题> 注会考试辅导

2006年注会习题班《经济法》课堂举例


来源作者:  发表时间: 2006-9-14 10:34:00  阅读数:219  收藏

    
    选择题部分一、重点命题型选择题命题特点:一是将教材中的一个或一些重点命题进行改造,考察考生掌握的程度。 “改造“可以是改造关键词,也可以是对重点命题进行曲解。——不能死记硬背
  1、单选: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委托收款的付款人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 )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A、银行发出通知之日起3日内 B、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 C、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 D、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
  2、单选: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要求,下列各项中,有关对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任免其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的任免建议
  B、对国有独资公司任免其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他企业负责人 C、对国有控股公司派出股东代表、监事人选
  D、对国有参股的公司,依照公司章程,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人选
  3、多选: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B、原背书人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以后的被背书人、背书人、最后的持票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因原背书人限制的只是其直接的后手
  4.多选:下述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命题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B.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C.股东一旦交付出资就不得抽逃出资。
  D.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答案】ABD
  【解析】C项错在“股东一旦交付出资”就不得抽逃出资。正确的命题应当是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二、命题比较型选择题命题特点:教材不同章节或同一章节不同页码、不同地方的相关命题进行比较,尤其比较细微的差别,考察考生掌握的程度,问题的答案往往在一念之差。——要举一反三,多比较,多联系
  1、单选:以下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对自然人出资的要求相同
  B、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出资人对企业债务均负有偿债的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所有权规定个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所有权规定企业所有
  D、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相同 2、单选: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对作品合理使用的有( )
  A、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大量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将已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C、图书馆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出售
  D、将已发表的汉语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外出版发行 3、多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留置权适用条件的有( )。
  A、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因未履行租赁维修义务,而承租人自行维修所支付费用无法得到清偿时,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留置权
  B、定做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享有留置权 C、寄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D、委托物不能卖出,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4、多选: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背书情形中,属于背书无效的有() A、将汇票金额全部转让给甲某 B、将汇票金额的一半转让给甲某 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甲某和乙某 D、将汇票金额转让给甲某但要求甲某不得对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5.多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公司董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的是( ) A、国有企业甲、乙、丙投资举办的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国有独资公司
  D、自然人张三、李四投资举办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计算型选择题命题特点:(1)有关计算所需要的要素往往有陷阱,注意提防。(2)主要考点:诉讼时效;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期限与比例;破产法债权人会议表决;合同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借款合同本息;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票据时效、追索通知;知识<

(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请作者及其机构与我们联系以添加来源;版权归作者 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投稿及联系邮箱:tg@wtokj.com)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加盟合作 | 帮助中心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课程报名 | 开课流程 | 支付方式 |
  • 北京赛伯乐科技有限公司 涉外会计网 版权所有 © 2004-2007 简体中文版 | 网络实名: 涉外会计 会计英语

  • 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60号大隐名座2-508 客户服务热线:010-51268969 E-mail:qml@wtokj.com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405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