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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假账宣战 注会亟待援手


来源作者:中国证券报·吴铭  发表时间: 2005-8-25 1:08:00  阅读数:4318  收藏

    
面对假账的不断泛滥和行业公信力的下降,注会行业正采取措施加强执业水平,强化行业自律:不久前,中注协相继拿出《谈话提醒制度》、《内控审核指导意见》、《职业道德规范意见》、《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等多项规定,还成立了上市公司会计审计问题专家技术援助小组,并正在抓紧制定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细化职业道德标准,进一步强化监管。相关制度的完善正紧锣密鼓的进行着。

  而此前会计师事务一系列向假账宣战的行动也令人振奋:先是全国百家会计师事务所在京共同发出了《诚信宣言》,以提升社会公信力;后有注会们开始对上市公司说“不”,内蒙宏峰、纵横国际2001年年报被迫延期披露且最终被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个别会计师事务所还毅然报警打假。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仅靠注会行业向假账宣战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现实中尚存一些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犯难的情况。

  难题之一:“进”与“退”的抉择

  注会在执业过程中会碰到上市公司造假的问题,那么究竟应当选择"接手"还是选择"退出"呢?

  不少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认为,发现上市公司造假后,事务所应当首先与企业管理当局协调,要求纠正财务报告,如果管理层拒绝纠正财务报告,就应当向董事会汇报,如果董事会与管理当局联手做弊的话,只能向股东大会汇报,一旦股东大会也不认可,那就只能选择退出,而且退出后还应当按照行业的惯例,提醒接手业务的下家事务所有关这家公司的假账问题。

  会计行业内流传着一道著名的问题:在你只剩下最后一个客户的时候,是选择客户还是选择原则?于是,为了生存,有些事务所在上市公司不同意纠正报告时仍会选择"进",冒险按上市公司的意愿办。

  难题之二:打假报警有争议

  会计师事务所出面报警打假的情况比较少见,最近天健信德揭发纵横国际造假引起了市场的普遍关注。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有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责任?会计业内对此是有争议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就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忧虑:尽管会计师事务所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但毕竟它提供的是有偿审计服务,且不拥有相应的权力和手段,因此总体上还是属于经济行为,揭发、报警会破坏上市公司与事务所间的委托被委托关系,可能会产生很多负面的影响。另一位执业者明确表示,"不做就会选择退出,但为客户保密的原则绝对不应丢掉。"

  显然,上述观点与社会赋予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职能定位存在不小的差距,注册会计师们的观念是否也该转变了?

  难题之三:揭假账风险不小

  揭发客户造假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是冒着相当大的风险:其一是必须掌握大量的公司造假证据,否则在法律上会比较被动,而在公司刻意隐瞒的情况下,这种证据不易获得;其二是有可能失去客户们的信任,从而面临生存危机。

  更为关键的是,事务所在以往审计中的责任难以免除。由于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对揭发假账有免责或从轻处理条款,因此事务所只要摊上假账,不论协同做假与否,就只能认栽、认命了。与其揭发上市公司的假账还不如捂着假账慢慢消化。

  由此可见,要让"经济警察"真正发挥自身作用,光靠社会监督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敢于说"不"的事务所给予有力的支持,切实追究做假者的责任,净化注会的执业环境,才能真正推动注会行业的健康发展,还"经济警察"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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