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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账)的应用考析


来源作者:佚名不详  发表时间: 2005-11-19 23:08:00  阅读数:1090  收藏

    
近年来,在“帐”与 “账” 的应用方面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向,首先是国家语言文字研究与管理机构倾向“帐”与“账”用法分工,凡说明银钱货物的记载与债务关系主要用“账”字,“帐”字虽然亦可用于这方面,但从长远讲,将最终达到统一使用“账”字。随后一些辞书对“帐”与“账”字的解释作了调整,从而在社会上,特别是在出版界、经济界造成了一定影响。尽管“帐”与“账”的应用只是一字之改,然而它所涉及的问题很多,本文试图通过对“帐”、“账”二字的起源及其应用的考析,阐述对“帐”与“账”在财务会计事项应用方面的看法,以此就教于语言文字研究方面的专家。 

  一、帐簿之“帐”起源与应用考析 
  在帐簿之“帐”未出现与应用之前,对 “帐簿” 名称的表示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如商周之“册”、“籍”,春秋至秦代之“籍”与“籍书”,以及汉代之“籍”与“簿”、“簿书”等。《说文》称:“籍,簿书也。”“籍”乃从竹,其出现于“簿”之前,字形如多篇竹简卷束成捆,叠置搁放之状态,故“籍”之称既最早直接与简册相关联,而其后又与“簿书”之称相关联。在西汉时代,“籍”与“簿”之应用既密切相关,而又有一定区别。一般而言,凡文献典册称之为“籍”,如其中与财政经济相关的具有统计性质的户籍、名籍皆划归“籍”之列。《汉书 · 功臣表》:“以昭元功之侯籍。”、《汉书 · 食货志》:“贾人有市籍者。”以及“元康元年九月吏卒名籍”(居延汉简707)、“车父名籍”(居延汉简900)均指此类籍书。而汉代凡与会计方面相关的记录则称之“簿”或曰“簿书”, 如(汉书?黄霸传》: “簿书正,以廉称。”《 汉书·食货志》中所载:“多张空簿”及《汉官仪》中所讲:“掌县之簿书”等皆是。当然,在对“簿书”性质的确定方面要有分析,诸如《汉书·贾谊传》所讲:“而大臣特以簿书不报……。”这时的簿书便不与会计簿书相关,而是指一般文书。 
  汉代发明了造纸术,纸张的使用既为改进会计书写工具创造了良好条件,也促使簿记工作者在帐目记录过程中思想上逐步发生变化。因而,汉代的“簿”与“簿书”之称在会计中的普遍应用,与其后由“簿书”、“籍书”之称向“簿帐”、“籍帐”之称演化奠定了思想与实践基础。 
  “帐”字由以往表示帷幕或床帐之“帐”演化用以表示会计帐目、 帐簿之“帐”, 起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那时候,皇帝与达官显贵热衷于巡游,每次巡游都要耗费大量人力与财力。通常沿着巡游路线每隔一定距离便要设置一帏帐,为了保持日常的奢侈生活, 帏账内所陈设贵重精良之物一应俱全, 故为了保管好这些财产,一般每一帏帐委派一专人进行记录。记录官于巡游之前先一一登记帏帐内的财物,而又在巡游结束之后进行盘点清算,并将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官员。久而久之这种作法既形成为一种制度,也成为一种惯例。从财物核计方面讲,凡登记帏帐之内的财物,便简称之为“记帐”,而把作成的书面记录称之为“帐”。这样,幕帐、床帐之“帐”便约定俗成被人们引申为与会计相关的“籍帐”(或称为账籍)、计帐乃至“簿帐”。如从新疆吐鲁番哈喇和卓古墓群考古发现的若干帐目中,有一则被称之为《北凉玄始十一年(公元422年)马受条呈为出酒事》的文书,便是记录酒的开支帐目,这则帐目中写道:“十一月四月出酒三斗赐屠儿……使,次出酒□斛付孙善,供帐内……。”①文中所讲的"供帐"便与会计事项相关。成书于北齐天保二年至五年(公元551-554年)魏收所撰《 魏书·释老志 》所记:“元象元年秋,诏曰:‘且城中旧寺及宅,并有定帐’ ……。” 这里的帐便直接是指会计帐册。再如《周书·苏绰传》记载:周太祖时“绰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计帐、户籍之法。” 当时还规定:“ 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这里所讲计帐、户籍之法与税收计算、征纳、会计都密切相关,它对隋及唐宋时代所实行的计帐、户籍之制产生了直接影响。 
  幕帐之“帐”用于“计帐、 户籍”方面有着更早的历史。据《后汉书·西域传》记载: “更立阿罗多为王,仍将卑君还敦煌,以后部人三百帐别属役之,食其税。帐者,犹中国之户数也。”当时,那些地处边远地带的游牧民族,按帐篷计算人户,一般一户一帐,引文中的三百帐便是三百个纳税户。其后,隋朝乃唐宋之计帐、户籍制度,或按人丁户数,或按田土,或按人户与田土的结合确定编制计帐,作为赋税征纳之依据,其精神与基本作法也大体上是一致的。尤其是唐朝的“租庸调制,以人丁为本”②,并简单归纳为“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③,其计帐、户籍编制之法十分明确。下至基层所编“乡帐”与上至中央汇总编制的计帐,“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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