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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查出特大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2576万元
发表时间: 2005-8-25 5:37:00 阅读数: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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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原周口市木材公司经理刘松文涉嫌挪用公款2576万多元进行营利活动被提起公诉,目前,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特大挪用公款案。1996年12月,刘松文安排原周口市木材公司副经理邵庆林以原周口市物资租赁公司(原周口市木材公司下属单位)名义在周口农行营业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1150万元,后贴现出现金1056.45万元,并擅自将其中的500万元用于其本人为股东的北京某酒店的建设开支;将其中的50万元转付给张某,用于刘松文与别人合伙的某酒店的建设。该1150万元银行承兑到期后,刘松文安排邵庆林以原周口市物资租赁公司名义办银行承兑1500万元予以归还,1500万元银行承兑到期后,刘松文又安排邵庆林以原周口市木材公司名义办银行承兑1900万元予以归还。1900万元银行承兑到期后,有1500万元转为原周口市木材公司逾期贷款,成为事实呆账。刘松文所用的550万元最后结转到原周口市木材公司名下,至今尚未归还。
1997年3月,原周口市木材公司在周口农行办理银行承兑1450万元。同年5月,原周口市物资租赁公司又在周口农行办理银行承兑1000万元。该2450万元银行承兑办理后,刘松文安排会计不入公司账,而擅自将此款转到某公司付贴现息104.72万元后,贴现得现金2345.27万元,归其个人进行投资经营活动,后刘松文陆续将此款归还。
检察机关认为:刘松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576.44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且至今尚有477.5万元没有归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应予严惩。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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