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员名: 密码:  读书频道 | 培训光盘 | 资料下载
会计英语 | 金融英语 | 经济合同 | 会计辞典 | 会计实务| 考试辅导 | 会计研究 | 电算会计 | 财税专栏 | 税务辅导 | 财务通 | 人才招聘 |
 热门点击:会计 税务 审计 会计师
您当前位置: 涉外会计网首页 > 会计新闻 > 各地会计资讯

环保总局将在重点地区行业试点战略环评


发表时间: 2007-11-5 9:21:00  阅读数:600  收藏

    

  日前,记者从在北京召开的“战略(规划)环评在中国”国际研讨会上获悉,环保总局将在全国重点地区和行业开展战略环评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地区包括黄河中下游能源富集地区、海西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圈、成渝经济区等重点地区以及钢铁、石化、电力、造纸和煤化工等重点行业。


  战略环评是指对大的政策和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地综合评价,并把评价结果应用到大的决策中,注重的是一个地区的长期利益和全局利益。目前我国的环境安全问题严重,例如,长三角及珠三角等地区已形成大规模电厂群,造成严重的局部空气污染;75家重点钢铁企业中,有26家建在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使钢铁行业与城市发展的矛盾越来越大,出现布局与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太湖流域的城市规模近年来迅速扩张,人口、工业、污染物排放过于集中,终于在今年5月暴发了蓝藻。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要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统一进行战略环评。但是现在中国,推进战略环评的难度很大,其主要阻力来源于利益冲突。然而,日益严重的环境资源问题不容许等到条件成熟了再开展规划环评,必须抓紧推进这项工作,希望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支持《规划环评条例》尽早出台。

  据了解,国家环保总局目前已启动区域限批等强制性手段推动地方开展规划环评,并组建战略环评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对内蒙古、新疆、大连等10个典型区域和铁路、石化、铝业等3个重点行业实施了规划环评试点,同时《规划环评条例》的立法工作也积极进展中,这项条例将从根本上解决产业和区域发展布局不合理问题。
 

(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请作者及其机构与我们联系以添加来源;版权归作者 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投稿及联系邮箱:tg@wtokj.com)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加盟合作 | 帮助中心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课程报名 | 开课流程 | 支付方式 |
  • 北京赛伯乐科技有限公司 涉外会计网 版权所有 © 2004-2007 简体中文版 | 网络实名: 涉外会计 会计英语

  • 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60号大隐名座2-508 客户服务热线:010-51268969 E-mail:qml@wtokj.com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40508号